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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8日,商务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,将从2020年12月20日起,对原产于美国、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征收反推销税,征收期限为5年。
此前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推销法令》的规则,2019年6月19日,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29号公告,决议对原产于美国、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进行反推销立案查询。
据查询成果和《反推销法令》第二十四条规则,2020年10月23日,查询机关发布初裁公告,开始确定原产于美国、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存在推销,国内三元乙丙橡胶工业遭到本质危害,并且推销与本质危害之间有因果关系。
开始裁决后,查询机关对推销和推销幅度、危害和危害程度以及推销与危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持续查询。现本案查询完毕,依据《反推销法令》第二十五条规则,查询机关作出终究裁决:
自2020年12月20日起,对原产于美国、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征收反推销税。
据悉,三元乙丙橡胶用处较为广泛,可当作轮胎侧、胶条和内胎和轿车的零部件,还可以作电线、电缆包皮及高压、超高压绝缘材料。还可制作及鞋、卫生用品等淡色制品。